工伤赔偿上海工伤律师在线咨询
我要找上海市工伤律师帮助我处理工伤赔偿的事情,截止现在我已经休息了有6个鱼多月,在厂里的宿舍里面,工伤鉴定也做了,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赔偿金不能达成一致,我想找上海工伤律师事务所律师咨询,帮助我评估一下我这个赔偿有没有必要找律师处理,麻烦上海工伤律师有索赔经验的留个联系方式,感谢。
欢迎您注册我们的法律咨询平台,在这里您可以问问题,回答法律问题;同时还能保持与他人联系、交流以及讨论法律相关的一切。
请登陆我们的法律咨询平台,您可以提问以及回答他人关注的法律问题,并与他人联系或分享答案给需要的人。
忘记了您的密码吗?请输入您的注册电子邮件地址。您将收到一个新的密码重置链接,您可以创建一个新的密码。
请简要说明被举报的原因。
请简要解释为什么你认为这个答案应该被报告。
请简要解释为什么您认为应该报告此用户。
上海工伤律师,专注工伤案件,工伤事故律师办理工伤案件,26年执业经验,针对个人情况,制定解决方案,万余件成功案例,胜诉率高;
专打工伤的律师,上海工伤律师在线咨询+提供法律解决方案;专业提供专打工伤的律师、不良资产处置、资产重组、债权债务纠纷等法律服务;专业的律师团队,一对一在线咨询,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工伤赔偿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赔偿的具体规定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8、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9、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2项规定的待遇。
10、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上海市工伤律师,工伤赔偿细则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坐镇,丰富的法律案件经验,价格合理,不满意不收费,专业的打官司团队,合理的价格;擅长各类工伤纠纷案件。
员工受工伤应该得到哪些赔偿?本土老牌律所,擅长工伤诉讼、工伤鉴定、赔偿争取、死亡理赔等工伤案件领域。
上海市工伤律师收费标准
计件收费方式:代理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12000元/件。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计时收费代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感谢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