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的贬值损失是否应赔偿?
今天下雨,再路上早上行驶过程中因未观察清楚道路交通状况,再十字路口与横向经过的车发生碰撞,我这边付有90%责任,发生事故对方要求赔偿车辆贬值费,请问现在事故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车辆伤损贬值赔偿怎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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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明确,我国现行的法律对财产损害是以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实行完全赔偿原则。
第二百三十八条【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车辆贬值损失作为车主的实际损失作出车辆减值损失赔偿裁判是有法律依据的;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上,车辆贬值损失是在交通事故中,由于肇事人的侵害行为,而导致受害人的财产权利损害,是直接的财产损失。不能因为该项损失是无形的,就认定为间接损失。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车辆贬值损失作为车主的实际损失作出车辆减值损失赔偿裁判是有法律依据的;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非常感谢枚律师的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