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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lan
米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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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思佳咨询新手
日期: 2022, 8月 232022-08-23T08:32:00+08:00 2022-08-23T08:32:00+08:00来源: 民事法律咨询

南京装修律师 装修烂尾赔偿退款咨询南京专业的律师所

  • 23

装修退款赔偿咨询南京专业的律师所

我要在南京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关于我的房子装修赔偿的问题,去年底找了一家装修公司帮我装房子,定金30万支付后一个月入场装修,装了水电和铺设地砖后因为他们公司财务问题,我这边现在烂尾了,现在联系不到人,我想找南京知名律所帮助我处理这个案子,希望能赔偿我一定的损失,麻烦南京装修律师留个联系方式,感谢律师。

南京专业的律师所南京优秀律师南京在线咨询法律南京找个律师南京知名律所
  • 4 4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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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alan

    4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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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佳答案
      翦莺语 权威人士
      2022-08-23T17:13:45+08:00回复了该问题 于 2022, 8月 23

      南京装修律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平台,各类律师诉讼经验丰富,技能专业执行高效,欢迎免费详询!

      1. [胜诉率高] 98%+律师官司诉讼胜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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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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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米思佳 咨询新手
        2022-08-23T17:26:36+08:00回复到 于 2022, 8月 23

        这样啊,我下班联系您一下,感谢。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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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老成周 权威人士
      2022-08-23T17:20:21+08:00回复了该问题 于 2022, 8月 23

      南京优秀律师,装修专业财产赔偿纠纷律师,10年执业经验,只做实事,财产赔偿纠纷律师法律顾问,刑事案件辩护,民事案件代理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财产赔偿纠纷律师在线咨询,
      提供在线免费咨询服务。

      装修赔偿的法律规定

      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 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 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 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1项、第2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第八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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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米思佳 咨询新手
        2022-08-23T17:29:54+08:00回复到 于 2022, 8月 23

        谢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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