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女儿有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吗?我今年76岁了,女儿远嫁,现在因为身体出现了一些病痛,生活方面变得越来越不便捷,现在希望能让女儿来照顾,但不知道什么样的情况下女儿才需要帮助我养老;现在法律规定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儿子女儿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法律条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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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了解的,您可以留下你的电话号码,我电话中帮您分析,不收费用。
作为儿子女儿不管是出于那种角度考虑都应该去赡养老人,应该赡养父母,在您老有困难的情况下您要通知您的女儿过来帮助您,根据您的描述,老伴可能已经不在了,所以,你也有责任明确告知您女儿自己的情况。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年纪大了就是需要处处小心,要是身体不好真的会拖累到孩子们,我还是跟孩子沟通一下,确实沟通的太少了,大家都忙,不想打扰太多孩子们,感谢律师的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