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赔偿标准与法律依据?
我在北京的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虽然农民工没有社保和劳动保险,但这个行业还是工资相对较高,然而19年底的时候在施工过程中我从3楼摔下,造成工伤,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也是沟通过很多次,现在公司也不理我,不沟通了,我现在就想找个律师咨询,请问关于工伤赔偿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有北京工伤律师在线咨询吗?
欢迎您注册我们的法律咨询平台,在这里您可以问问题,回答法律问题;同时还能保持与他人联系、交流以及讨论法律相关的一切。
请登陆我们的法律咨询平台,您可以提问以及回答他人关注的法律问题,并与他人联系或分享答案给需要的人。
忘记了您的密码吗?请输入您的注册电子邮件地址。您将收到一个新的密码重置链接,您可以创建一个新的密码。
请简要说明被举报的原因。
请简要解释为什么你认为这个答案应该被报告。
请简要解释为什么您认为应该报告此用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谢谢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赔偿计算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
户律师这边有时间帮我处理一下这个案子吗?麻烦留个联系方式,我好给你发详细的资料。
感谢律师的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