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规定?
我有个案子,涉及到1300多公里以外,最近看到新闻说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实现了全国中级法院和一线法院基本实现了全国跨域立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我的案子可以在当地立案,而不需要跑到外地去呢?请问跨域立案的标准是什么?法院是否能跨域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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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是指:
省内辖区中、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和申请执行案件,可通过跨域立案系统,便捷快速实现省内异地立案。对属于异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由管辖法院决定是否登记立案。
依据:《人民法院跨域立案服务工作规范》
第一条:对属于异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 选择向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由管辖法院 决定是否登记立案。
当事人选择提交立案申请的人民法院是协作法院。
第二条:人民法院为当事人提起的一审民商事和行政起 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提供跨域立案服务。
人民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已全面铺开,即使要起诉住在千里之外的人,也可以到家门口的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立案。所谓跨域立案服务,就是可以到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专门法院或人民法庭的诉讼服务中心跨域立案服务窗口提交案件起诉申请材料,由该法院或者人民法庭提供诉讼服务,代为核对、接收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发送跨域立案服务申请,让群众立案“少跑路”。
谢谢,谢谢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现就在全省法院运用网上立案系统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工作规定如下。
第二条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及派出人民法庭对第一审民商事、行政、刑事自诉和申请执行案件,在省内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或者同一基层人民法院的不同人民法庭之间向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
第五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站)申请跨域立案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站)应当引导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站)自助服务终端上向全省任何一家法院提交网上立案申请。
第六条 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系统申请立案登记的,管辖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申请书进行审核。
当事人的立案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和申请执行条件的,应当及时登记立案
第七条 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刑事自诉状、执行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补正或补充的,管辖法院应当通过网上在线功能向当事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及内容,以及不予补正的法律后果和期限等。
网上立案申请经补正后符合要求的,管辖法院应当及时登记立案。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补正材料的,管辖法院可以通过网上在线功能退回起诉或申请执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