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付维护权益找重庆房产咨询律师
我在重庆新购的房子已经到了交付期,但实际的情况是不让业主进去,因为里面还有很多地方都没有整改好,大面积的质量出现问题,然而质量检查报告却是合格,现在我们一行50多人需要找一个重庆房产维权律师来帮助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就关于目前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好?有重庆律师房产专业方面的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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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有问题检测无妨后再入住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不能完全证明房子没问题。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而专门制定的一种格式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又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两类,在本文中指前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针对具体的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进行备案、验证的官方文件,可用于证明建设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合格、工程项目内的房屋已具备交付条件。
但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非建设工程项目和房屋质量合格的唯一证据,建设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同样不能免除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负有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和对隐蔽的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责任。
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应以房屋是否实际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作为评判标准。在保修期内,若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出卖人就应依法承担修复责任,买受人既可以要求出卖人修复后再入住,也可在入住后再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买受人还可以依法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若出卖人以交付使用的房屋所属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抗辩理由的,买受人可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房屋的质量问题和修复费用进行鉴定(评估)的方式固定反驳证据,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对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加以证实。
根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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